有關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快速抗原檢驗注意事項

一、 查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(以下簡稱職安法)第20條規定略以,雇主於僱用勞工時,應施行體格檢查,對在職勞工應施  行一般或特殊健康檢查,其目的係為選、配工及健康管理之用。復查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36條規定,民眾於傳染病發  生或有發生之虞,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、治療、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措施;同法第37條規定略以,地方主管機    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,應視實際需要,採行相關措施,該等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    心)成立期間,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,合先敘明。 二、...